河南新密反映人:原村主任强占民房拒不腾退,谁在充当保护伞?
河南省新密市曲梁镇群众向媒体反映,该镇五虎庙村原村主任李二晓父子强揽工程、强占群众合法住房,即便因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受过处罚,刑期结束后未有悔改继续侵占他人房产;受害人多次逐级维权至省、中央巡视组等相关部门受理诉求后却久拖不决,群众合法财产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


据反映人牛改花讲:“ 2017年4月20日,其全款504000.00元购置了河南省馨基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密杞路南家和街1单元3层301号房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购置后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入住。这本是一件安稳置业的民生小事,却在2023年11月16日被彻底打破——本人发现该房屋被人强行破门后擅自装修,多方打听核实,实施该行为的正是新密市曲梁镇五虎庙村原村主任李二晓。
发现房屋被强占后,我们第一时间找人协调沟通,要求李二晓停止侵权、腾退房屋,却遭到无理拒绝。此后,我们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房产被侵占的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回应,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2024年7月17日,我们将此事反映至河南省第九巡视组,曲梁镇政府相关领导联系了解情况,并复印了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材料,本以为此事能迎来转机,不料材料上交后便石沉大海,再无任何进展。2025年4月8日,在我们的持续诉求下,曲梁镇政府工作人员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出面,要求李二晓交出侵占的房屋,但其态度嚣张、拒不配合,依旧霸占房屋拒不腾退。无奈之下,2025年6月将情况反映至中央巡视组,6月29日收到曲梁镇政府的受理告知书,可截至目前,四个多月的时间过去,此事依旧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我们的合法房产仍被非法侵占。”


相关信息,李二晓的恶行并非一时之举,其涉黑犯罪行为早期被查实定过罪,强占群众住房更是其犯罪事实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开的案件事实显示,2018年6月5日,新密市公安局就针对李二晓父子的违法犯罪行为立过案,其在担任五虎庙村村主任期间,纠集人员采用堵门、阻扰施工、威胁恐吓等黑社会性质手段,在当地强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同时还强行侵占三套群众合法住房,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 2018年7月12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二晓父子批准逮捕;2019年10月29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二人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判处父子二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本是一桩罪证确凿的刑事案件,一份公正的判决本该还受害人公道、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可这起案件的判决却留下了致命的法律漏洞:李二晓父子强占的三套群众住房竟然未返还受害人,彻底违背了“定罪必追赃”的法律基本原则。正是这份“遗漏式”的宣判,让李二晓的家人得以继续霸占涉案房产,也让李二晓在刑满出狱后,有恃无恐地继续侵占受害人房屋,无视法律权威,漠视群众权益。

更让群众心生质疑的是,李二晓身为基层村干部,敢公然依仗黑恶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强占民房,刑期结束后还依然为虎作伥。从案件判决的量刑偏轻,到刻意遗漏追赃,再到新的受害人维权后基层部门的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种种迹象都指向一个事实:李二晓父子的背后,存在着为其撑腰的保护伞和利益链条,基层部分公职人员的履职缺位、执纪不严,甚至是包庇纵容,才让这起恶性事件持续发酵,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肆意践踏。

法律的尊严在于公正执行,群众的权益不容肆意侵犯。李二晓的行为,既是对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的严重侵害,也是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公然挑衅;而相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更是寒了基层群众的心。
法治兴则民心安。基层黑恶势力的存在,是侵蚀群众幸福感的毒瘤;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是损害政府公信力的顽疾。相关部门应重拳出击、深挖彻查,严惩李二晓父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及失职渎职人员,让法律的公平正义普照基层,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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