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商丘睢阳区黄庄村书李时明对一民企做了什么?
一份投资近2000万元的新农村建设合同,自2012年起,以睢阳区毛堌堆镇黄庄村支部书记李时明等人多年来造成其巨额经济损失超过637万元。
签署于2012年7月20日的《顺天社区建设合同书》,本应是商丘市东德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睢阳区毛堌堆镇黄庄村“顺天社区”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法律保障。
顺天社区是商丘市与睢阳区两级政府推动的土地综合整治、拆旧建新项目。2012年6月,经时任毛堌堆镇常务副镇长许永叶牵线,东德置业与黄庄村委会达成合作意向。杨照合在举报材料中陈述,他与其邻居李卫计划各出资50%共同建设。根据约定,村委会应负责办理建设手续、清理场地并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2012年7月,双方完成52.72亩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杨照合分两次向时任村支书李时明的个人银行卡转账60万元征地补偿款。

(业主已入住使用多年的顺天社区)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李时明完全背弃合同约定,严重违约。2012年7月20日签订的建设合同明确规定村委会不参与建设事项,但在杨照合发包商业街工程时,李时明却横加干涉。他阻止杨照合将工程承包给已谈好的睢县杨志民、商丘市李广富,强迫杨照合将木工、泥工两项按180元/㎡承包给他和胡洪文、邓申民组织的承包人施工,钢筋、水电按25元/㎡发包给其他人施工。这一操作使杨照合发包工程价款从140元/㎡飙升至205元/㎡,超出原承包价65元/㎡,直接造成杨照合损失资金765700元。
2013年10月14日至12月9日,李时明又强行承包社区商业街的水泥路、路边石、人行道和排水工程。施工期间,他为偷工减料,不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建设,导致多项工程不合格。不仅如此,他还以村霸身份逼迫杨照合给他打合格工程款条。2014年5月,李时明更是霸占杨照合社区商业街西侧南头1号三层转角房317.78㎡居住,该房屋建设成本价为1500元/㎡,合计霸占房屋价值476000元。
李时明与李卫、邓申民等人勾结成团伙,对杨照合进行敲诈勒索。2013年3月,李卫提出退股并索要66.5万元本金及高额利息,在遭到杨照合拒绝后,李卫妻子李辛丽到工地拉闸停电阻止施工。报警处理复工后第二天李时明又以同样理由再次拉闸停电6天,导致100多人无法施工,迫使项目全面停工。最终,杨照合被迫同意支付款项以换取复工。杨照合提供的账目显示,从2012年7月到2013年9月14日,共支付给邓申民资金73.5万元,支付给李卫3万元,去除李卫实际投入的资金1.48元,被李时明一伙敲诈勒索建设资金75.02万元。
在社区商业街建设过程中,邓申民既是村委会会计,又是杨照合的现金出纳,这给资金挪用留下了隐患。2012年10月,李时明以买水泥、沙子为由,不经杨照合同意,直接从邓申民手里挪用建设资金6.9万元;从周玉东手里挪用房款6.5万元;向邓申民报销与项目无关资金16523元;索要工资2万元。李时明、邓申民合伙贪占、挪用、索要资金合计170523元。上述款项均有李时明签字、邓申民付款的凭据.
资金问题远不止于此。杨照合表示,为快速回笼资金,其以1210元/平方米的“赔本价”,将20套商住房交由村委会代售,售房款由村委会收取后再转交企业。
然而,自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村委会售出19套房屋,仅2户交清全款。村委会会计邓申民本人购买的一套也未付款。经计算,村委会长期拖欠杨照合房款高达121.1276万元。
李时明、胡彦军、邓申民团伙以各种理由敲诈杨照合。2012年10月,村民胡彦军以未领到征地款为由阻止施工,杨照合追问得知,其征地款20万元被李时明领走并转交给了李卫使用。
为解决施工受阻问题,李时明强迫杨照合向胡彦军“贷款”21万元使用半年,并由其本人和邓申民担保。杨照合无奈接受。
此后,李卫虽归还了19万元,但杨照合发现,村委会会计邓申民最终仍是按21万元本金加利息代为还款。杨照合认为自己被设局敲诈了本金差额及利息共计25337元。
材料运输也成为牟利工具。杨照合原计划以月租8000元租用一台铲车,但李时明强行要求其以9000元月租租用其亲属的一台小型铲车。因该亲属非本村人,遭村民胡彦军反对。李时明便要求杨照合额外支付1600元“车价差价”给胡彦军,将铲车转卖,再由胡彦军出租。
后续因运输方式变更不再需要租用铲车,李时明与胡彦军竟于2013年4月用车辆堵死社区进出道路达4天,迫使杨照合支付了4万元“工资、车费”。杨照合计被二人敲诈33600元。此外,他们还以其他手段敲诈杨照合多项资金,如虚增征地面积、抬高运费等,累计敲诈勒索资金达84729 + 23800 = 108529元。
2012年7月黄庄村委会征用52.72亩建设用地,本应由毛堌堆镇政府和黄庄村委会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并支付相关费用,但实际是杨照合多次参与申报转批并支付费用。杨照合建设社区商业街两侧商住房使用26亩土地后,下余26.72亩未建集体建设土地。黄庄村两委和李时明未与杨照合商量,也不支付地款,李时明强行霸占举报人土地,擅自建设粮食烘干房、两委办公室、幼儿园、老年公寓等违规项目,直接霸占杨照合土地款260余万元。
2012年7月,在黄庄村委会征用建设社区土地过程中,杨照合遭遇李时明团伙的第一次敲诈。双方丈量征用建设用地为52.72亩,然而在签订征地边界图时,被杨照合安排胡洪文主任、邓申民会计按54.72亩签订,多算2.008亩,敲诈勒索杨照合征地款77308元。不仅如此,李时明还以周玉东、周玉华出征土地不够为由,迫使李时明补发征地款7421元,5人合伙敲诈勒索未征地资金达84729元。
同年10月,在商丘市租用拉沙石料车一事上,李时明团伙再次伸出“黑手”。杨照合租用车辆运费为每吨4元,李时明却组织七辆无证农用三轮车往工地运料,要求按杨照合每吨8.6元支付运费,否则不让征用建设土地。七辆三轮车共运沙石料5150吨,杨照合多支付运料款23800元。后来,因沙石料价格上涨,杨照合不再租用料场和三轮车运料,李时明团伙又以拉闸停电、不叫施工相威胁,强迫杨照合支付未拉料的2000元运费,还迫使杨照合让张楼料场使用三轮车运料,导致杨照合额外增加料款支出,三轮车运料2685吨,李时明与三轮车团伙再次敲诈勒索运料资金39252元。
2012年7月至2014年,杨照合在黄庄村投资1960万元建设社区商业街76户,面积11780平方。然而,李时明不仅不按拆迁旧村往社区安置住户,还不让居民在社区买房,造成房产无处销售和安置。2013年5月,李时明在黄庄李山楼村收取李孝金买房款13万、李孝峰买房款10万元,却未将这23万元交给杨照合和村委会会计,而是自用。2017年李孝金要房时,李时明竟称钱已交给杨照合且杨照合跑了。李孝金找到杨照合核实后,才知被李时明诈骗。这一诈骗行为导致杨照合贷款无力归还,只能用建成社区房产低价抵债,而李时明却低价买房再转卖村民赚钱。
北京市一知名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再根据杨照合的指控,其列举的十余项行为,若查证属实,李时明等人可能触及多项刑法罪名。
关于土地霸占:指控中李时明未经批准、未办手续,在已出让的26.72亩建设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进行非农建设,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即构成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6.72亩的数额远超5亩的刑事立案标准。
关于敲诈勒索:指控中涉及多起以阻挠施工、断电、堵路相威胁,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的,即构成犯罪。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属于从重情节。杨照合汇总的涉案总额高达数百万元,远超过“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
关于挪用资金与诈骗:作为村委会负责人,将代收的村民购房款23万元不入账、私自使用,并编造谎言转嫁责任,该行为可能涉嫌挪用资金或诈骗。
杨照合表示,这样的处理结果严重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恳请有关执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尊严,立案查处李时明村霸违法犯罪事实,追回被迫损失资金还债,还黄庄村一片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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