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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斌案二审翻案疑云:“保护伞”阴影犹在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12-11
导读: 2023年11月8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建斌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曾建斌因多项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累计判处刑期超过三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作为中央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曾被视作扫黑除

      2023年11月8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建斌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曾建斌因多项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累计判处刑期超过三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作为中央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曾被视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四川地区的标志性成果,赢得广大群众高度拥护。据了解,随着案件进入二审,其涉黑定性的逆转,引发社会各界强烈质疑与激烈争论。

      一、民心所向:一审判决大快人心,正义彰显

       一审判决公布后,虽然绵阳市检察院对一审判决中认定六项指控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提起抗诉,亦未就判决返还被害人财产提出异议(多名法学专家普遍认为此六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判重罪),但绵阳当地群众反响极为热烈。长期遭受“三汇系”团伙欺压的企业主和普通市民纷纷奔走相告,社交媒体上“曾建斌伏法”迅速引爆舆论。网友留言称“天理昭彰,恶有恶报”,更有受害者直言“我们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多名受害企业代表控诉:“他们以套路贷设局,强占股权,霸占厂房,导致企业倒闭、员工失业。如今法律终于为我们讨回公道!”曾建斌团伙昔日“一手遮天”,而今被判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一审宣判不仅是司法的胜利,更是民意的胜利,充分彰显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钢铁决心,极大提振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二、案件背景:跨省侦办、长期审理与铁腕判决

      绵阳市公安局自2021年起历时近两年,跨省调取银行流水、工商档案、合同文书、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最终将该案移送起诉。一审庭审持续64天,创下绵阳中院历史记录,足见案情之复杂、影响之重大。

       一审判决认定,1997年,曾建斌时任月收入数百元的供销社职工,通过向原供销社主任刘升禄行贿,非法侵占绵阳市供销社价值539万元国有资产,完成“原始积累”。此后,他以“三汇系”企业为外壳,构建犯罪集团,在建筑、金融等领域实施系统性犯罪。

      一审判决查明,曾建斌自2011年起利用非法资金将犯罪触角延伸至金融领域,成立金辉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其非法放贷平台。通过“套路贷”等手段设局诱骗多名被害人陷入陷阱,以此非法敛财。该组织采取虚构贸易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资金流水等方式,套取银行低息贷款后,以30%—60%的月息进行高利转贷。2011年至2021年间,累计实施非法放贷1600余笔,总金额高达82亿元,非法获利达5.67亿元。

      三、犯罪事实:罪行累累、手段残忍、影响极其恶劣

      立案前,多名全国著名法学专家经充分论证,一致认定曾建斌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随着调查深入,更多暴力犯罪事实被揭露,其黑恶本质昭然若揭:

      1. 对何某某实施敲诈勒索,情节极为恶劣

      ● 2015年12月29日,曾建斌纠集上百名社会闲散人员围堵打砸企业,殴打被害人,甚至出动防暴警察使用催泪弹才控制局面,严重破坏生产经营秩序,非法敲诈1159万元;该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必须严惩!

      2. 对代某某非法拘禁,暴力剥夺人身自由

     ● 2012年,企业主代某某因未能及时偿还高利贷,被曾建斌团伙非法拘禁于宾馆长达70多小时,被迫签下股权抵债协议;

      此举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且有殴打、侮辱情节,必须从重处罚!

      3. 打砸商铺,暴力恐吓商户

     ● 2017年6月19日凌晨四点,为逼迫二十余家商铺搬迁,曾建斌团伙组织上百人,对二十余家商铺进行暴力打砸,损毁财物价值超百万元。为制造恐怖气氛,暴徒更强行闯入商铺,将反抗的商家从床上拖至街头当众殴打,手段残忍,气焰嚣张,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 此次事件对商户造成了持久的心理伤害,在身心俱疲与持续恐惧的压迫下,多名店主被迫放弃多年赖以生存的经营场所,这不仅是财产损失,更导致家庭生计陷入困境,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是对其生计、安稳生活与基本尊严的暴力剥夺。

     4. 新时空茶楼聚众斗殴:特警持枪镇压

     曾建斌在“新时空茶楼”纠集数十人持械聚众斗殴,致多人受伤,现场一度完全失控,绵阳特警持枪出动方得控制局面。案发后,在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保护伞”的纵容下公然压案不查、包庇袒护,致该案长期搁置。此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现已被列为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线索。

      5. 英才学校项目暴力施工,殴打村民

      在“英才学校”项目强行施工中,曾建斌组织数百人暴力殴打村民,致数十人受伤,当地群众怒斥其为绵阳“又一刘汉”!以上曾建斌团伙的涉黑犯罪事实仅揭露冰山一角。

      四、二审突变:保护伞公然干预,司法程序遭遇严重挑战

      案件进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阶段后,出现一系列令人震惊的异常动向,强烈暗示背后存在有组织的“保护伞”势力企图系统性翻案:

     • 检察立场逆转,涉黑定性被强行推翻

      四川省检察院在二审庭前会议中,突然推翻原有立场,提出不再认定本案涉黑性质。需特别指出的是,该案的涉黑定性在立案、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曾接受省检察院的全面指导。此番毫无法律与事实依据的定性逆转,令人质疑是否受到外部力量干预。

      • 大规模取保候审,释放“去黑化”危险信号

      四川省高院在未开展实质审理、未听取被害人意见、未审查新证据的情况下,仓促对除曾建斌等四名主犯外的其余13名涉案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举不仅违背涉黑案件办案惯例,更被广泛解读为系统性“去黑脱罪”的明确信号,企图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瓦解涉黑组织架构。

     • 关键嫌疑人违规释放,让公众费解

     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均明确反对的情况下,法院竟强行释放涉嫌为黑社会组织洗钱、转移黑恶资产的陈思宇(曾建斌之妻)。此举不仅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涉黑案件取保的严格规定,更可能为黑恶资产转移、证据灭失打开方便之门,背后是否存在故意放纵犯罪、阻挠追赃的意图?

      这一系列操作,已超出普通的司法争议范畴,呈现出明显的“里应外合”特征,强烈指向隐藏于司法系统内部的“保护伞”正在公开运作,企图通过程序漏洞与职权滥用,彻底颠覆一审判决成果。

      五、保护伞网络深植司法环节,公正审判面临严重威胁

      本案最令人愤慨之处,在于其背后的“保护伞”网络不仅未被清除,反而在二审阶段公然活跃,试图操控司法程序:

      • 系统性干预司法,企图颠覆扫黑除恶成果

      这些隐蔽势力长期渗透于案件的侦、诉、审环节,不仅在侦查阶段通风报信、在审查起诉阶段“重罪轻诉”、降格处理,更在二审阶段直接介入“去黑”定性决策与强制措施变更,企图将铁证如山的涉黑大案“洗白”为普通刑事案件。

      • 舆论与司法双线操作,翻案企图昭然若揭

      网络水军在二审启动后同步发起的舆论攻势,可见翻案企图已形成“司法操作+舆论施压”的双轨策略。若其得逞,将不仅是本案的倒退,更是对全国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公开挑战。

      我们强烈呼吁:必须将“打伞破网”作为二审阶段的核心焦点,对任何违反程序、弱化定性、放纵犯罪的行为予以彻查,坚决斩断干预司法的黑手。

      六、重罪轻诉,涉嫌司法不公

      绵阳市公安局已查明曾建斌涉嫌“套路贷”诈骗罪并取证充分,但绵阳市检察院在起诉时竟将诈骗罪降格为强迫交易罪,多名法律专家认为,严重涉嫌“重罪轻诉”“去干留枝”,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

      七、舆论干预:网络水军公然搅局

       案件审理期间,网络涌现大量内容雷同、来源不明的帖文,集中散布“曾建斌无罪”“司法不公”等言论,攻击办案机关,诋毁被害人。这些信息高度组织化,明显是“网络水军”操作,企图以舆论压力干预司法!尤其在一审宣判后,大量账号同步发布“曾建斌是民营企业家,遭恶意陷害”等不实信息,刻意塑造“受害者”形象。二审启动后,同类言论再次爆发,节奏一致,背后显然有组织操控!

     八、涉黑定性铁证如山,任何翻案企图皆为枉法

     辩护方所提“组织结构松散”“经济来源合法”等理由,早已被一审庭审中出示的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合同文书等客观证据彻底推翻。若二审阶段在无新证据、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强行“去黑”,将不再是对法律的适用争议,而是对法治原则的公然背叛。任何企图在二审阶段通过权力干预、程序操弄颠覆涉黑定性的行为,都是对中央“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精神的直接对抗,应当引起上级司法机关的高度警觉!

      九、追赃挽损严重滞后: 正义实现的 “‘最后一公里’ ”受阻

      本案最为痛心之处,在于被害人权益长期遭受漠视与搁置。自2020年6月被害人首次举报以来,已历时近六年,所有被害人至今未收到分文赔偿。这一现实不仅严重违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更暴露出追赃挽损机制在实质落实层面的严重缺位。

      尤其值得警醒的是,众多企业因股权被非法侵夺、资产遭系统性掠夺而陷入破产境地,大量员工随之失业,民生保障与经济秩序遭受双重创伤。当前案件审理中呈现的轻判趋势及取保范围扩大的动向,进一步加深了被害人对“正义终成空谈”的恐惧与无助。

      必须严肃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一切违法犯罪所得必须彻底追缴或责令退赔。 我们敦促有关司法机关正视被害人长达六年零赔付的残酷现实,立即提速涉案财产查控与处置进程,引入透明、独立的第三方财产评估与监督机制,切实打通追赃挽损“最后一公里”,让被害人早日获得实实在在的赔偿,重塑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公平底线。

      十、制度反思与路径建议:必须彻底整改!

      1. 深挖彻查“保护伞 ”:对隐藏在本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严查深挖,依法依规处理。对于本案存在的重大疑点,无论是补充侦查还是发回重审,都应该使事实更加清晰,证据更加充分,结果更能经受检验。

      2. 统一法律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应就“套路贷”与相关罪名竞合问题发布指导案例。

      3. 强化程序正义:不能仅让被害人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应建立涉黑案件被害人参与机制,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与救济权。

     4. 提升司法透明度:设立扫黑除恶案件信息平台,定期公开案件进展、结果与财物处置。

     5. 严厉打击舆论操纵:网信、公安部门应立即封禁水军账号,对网络水军的规模化操作立案侦查,依法严惩造谣传谣行为。

      6. 引入第三方监督: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研讨,提升司法公信力。

      结语:正义必须经得起程序、证据与民意的终极考验!

      知晓本案内情的多位律师基于正义立场,主动提供了关键情况与材料,为揭开背后“保护伞”起到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全面收集曾建斌涉黑犯罪的具体线索与证据,对其背后可能涉及的“保护伞”及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持续深入的调查,系统搜集、固定证据,并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无论涉及何人、身处何位,我们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严惩。

      曾建斌案已超越个案,成为检验扫黑除恶成效、司法公信力与社会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从一审大快人心,到二审突发逆转,每一步都牵动民心。我们坚信:真正的正义,绝不迎合舆论,绝不屈从权力,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论案件如何发展,必须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公正!

      中央三令五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此案最终结果,不仅关乎数十名被害人的血泪、数千人的生计,更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我们强烈呼吁司法机关以最大勇气担当,回应社会关切,坚守法律底线,让这起“一号大案”的结局,真正成为经得起法律、历史与人民检验的正义判决!

      本文所引用的案例均源自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绵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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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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