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鹤翔供暖有限公司历届供热商对辖区不供暖户拒报停暖收取暖费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10-01
导读:
引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鹤翔供暖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历届供热承包商,长期对全县城区不需要供暖用户采用,强制性必须补交取暖费,以及天价利息违法应该改正并退款;我累计十年不在本县,也收供热费和巨额利息数额巨大,我按要求上门暂停供暖业务被拒绝,继
引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鹤翔供暖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历届供热承包商,长期对全县城区不需要供暖用户采用,强制性必须补交取暖费,以及天价利息违法应该改正并退款;我累计十年不在本县,也收供热费和巨额利息数额巨大,我按要求上门暂停供暖业务被拒绝,继续强制供暖,继续强制收费,被爆后县房管局,拒绝提供收费文件。并继续肆无忌惮乱收费。我在走投无路之际,特通过网络媒体向吉林省省长胡玉亭同志、吉林省委书记黄强同志、白城市委书记李宏慈同志、白城市长崔景英同志、通榆县委书记王海刚同志、通榆县县长金锐同志求助,希望早日迎来迟到的曙光——
尊敬的吉林省省长胡玉亭同志、吉林省委书记黄强同志、白城市委书记李宏慈同志、白城市长崔景英同志、通榆县委书记王海刚同志、通榆县县长金锐同志:
您们好!
我叫孙彦东,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皇家花园2号楼1单元七层东户,业主,孙旭明父亲,军校本科学历,文学教授,人民艺术家,定居北京40年。身份证号:22232719680604****.联系电话,135222225822.13691509540。本人反映问题属实,本人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东。以及历届承包商,对全县城区不需要供暖者,强制性采取事后必须补交全部取暖费,以及每天1‰利息。
该供热公司对外声称可以办理:暂停供暖业务。当记者今天以普通客户身份,去办理暂停供暖业务时又被工作人员拒绝。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申请,取消供暖,都需要交全额供暖费。你如果不交,下次你需要供暖的时候,他们就不给你供暖。实属霸王条款,全国罕见。我累计十年不在通榆县,也照样交纳取暖费和利息。
全国大部分县市对不需要供暖的用户,通常常规采用供暖时,你交取暖费就给你供暖,你不交取暖费就不给你供暖,也不用申请暂停。这是人性化之举。也是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然而,通榆县供热公司对,累计十年不在通榆县,也要交纳供热费和添加利息的举动,明显是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是属于乱收费,必须马上停止乱收费。已经收完的费用,必须退回。
几个月前,记者去县供热公司营业厅,办理暂停今年冬天的取暖费业务,被营业厅告知了,不能随时随地,报暂停业务,需要在该公司指定的时间内前去。该公司此举,就是变相阻止业主报暂停取暖业务,遣犯公民合法权益,应当立即改正。该县供热公司常年乱收费,数额巨大,是否依法纳税?要求县工商局核查!我累计十年没有在通榆县,也缴纳了供热费和利息。
记者也是通榆县皇家花园小区2号楼1单元,七层楼东户业主孙旭明父亲孙彦东,今天被营业厅告知去年没有交取暖费1500元,应该马上补交,同时还有每天1‰的利息。曝光后,县房管局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了解情况,说明只是依照文件收取,并没有法律依据。我要求出示,收费文件被拒绝,同时还把我的手机号拉黑。此举明显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应该立马上取消,同时,将累计十年当中,因为我在北京工作,没有在通榆县皇家花园居住,每年收我的供热费十倍全部退回。并且保证不再乱收费。
我的要求:
1、要求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以及近十年当中其他历届供热承包商,累计十年来,我不在通榆县家里多收我的供热费和利息全部十倍退回。并保证不再乱收费。
2、追究该供热公司乱收费单位法人代表李东的法律责任。要求追究每届承包商的法律责任。
3、请求工商局核查该公司十年来是否依法纳税。
4、通榆县房管局,工作人员,拒绝为我提供收费文件,把我的两个电话号码拉黑,追究他的违纪责任。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历届供热商,在没有任何法律条款的情况下,而如此常年乱收费,就算是有文件支持,也不允许,因为法治社会讲究依法交费,没有法律条款支持就是乱收费。
总书记曾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既涉及到民生问题,更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而并非视而不见,放纵,这样一来,只能寒了老百姓的心。
本人经过长期与通榆县供热公司要求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只能被迫通过网络向省长,省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发文求助。请各级领导关注本次事件,使我们的问题,早日解决。反映问题属实,本人应付一项法律责任。联系电话,
求助人通榆县皇家花园2号楼1单元七层东业主孙旭明父(法治中国网站记者孙彦东)13522225822.13691509540
2025年10月1日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提醒读者谨慎甄别。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尊敬的吉林省省长胡玉亭同志、吉林省委书记黄强同志、白城市委书记李宏慈同志、白城市长崔景英同志、通榆县委书记王海刚同志、通榆县县长金锐同志:
您们好!
我叫孙彦东,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皇家花园2号楼1单元七层东户,业主,孙旭明父亲,军校本科学历,文学教授,人民艺术家,定居北京40年。身份证号:22232719680604****.联系电话,135222225822.13691509540。本人反映问题属实,本人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东。以及历届承包商,对全县城区不需要供暖者,强制性采取事后必须补交全部取暖费,以及每天1‰利息。
该供热公司对外声称可以办理:暂停供暖业务。当记者今天以普通客户身份,去办理暂停供暖业务时又被工作人员拒绝。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申请,取消供暖,都需要交全额供暖费。你如果不交,下次你需要供暖的时候,他们就不给你供暖。实属霸王条款,全国罕见。我累计十年不在通榆县,也照样交纳取暖费和利息。
全国大部分县市对不需要供暖的用户,通常常规采用供暖时,你交取暖费就给你供暖,你不交取暖费就不给你供暖,也不用申请暂停。这是人性化之举。也是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然而,通榆县供热公司对,累计十年不在通榆县,也要交纳供热费和添加利息的举动,明显是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是属于乱收费,必须马上停止乱收费。已经收完的费用,必须退回。
几个月前,记者去县供热公司营业厅,办理暂停今年冬天的取暖费业务,被营业厅告知了,不能随时随地,报暂停业务,需要在该公司指定的时间内前去。该公司此举,就是变相阻止业主报暂停取暖业务,遣犯公民合法权益,应当立即改正。该县供热公司常年乱收费,数额巨大,是否依法纳税?要求县工商局核查!我累计十年没有在通榆县,也缴纳了供热费和利息。
记者也是通榆县皇家花园小区2号楼1单元,七层楼东户业主孙旭明父亲孙彦东,今天被营业厅告知去年没有交取暖费1500元,应该马上补交,同时还有每天1‰的利息。曝光后,县房管局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了解情况,说明只是依照文件收取,并没有法律依据。我要求出示,收费文件被拒绝,同时还把我的手机号拉黑。此举明显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应该立马上取消,同时,将累计十年当中,因为我在北京工作,没有在通榆县皇家花园居住,每年收我的供热费十倍全部退回。并且保证不再乱收费。
我的要求:
1、要求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以及近十年当中其他历届供热承包商,累计十年来,我不在通榆县家里多收我的供热费和利息全部十倍退回。并保证不再乱收费。
2、追究该供热公司乱收费单位法人代表李东的法律责任。要求追究每届承包商的法律责任。
3、请求工商局核查该公司十年来是否依法纳税。
4、通榆县房管局,工作人员,拒绝为我提供收费文件,把我的两个电话号码拉黑,追究他的违纪责任。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历届供热商,在没有任何法律条款的情况下,而如此常年乱收费,就算是有文件支持,也不允许,因为法治社会讲究依法交费,没有法律条款支持就是乱收费。
总书记曾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既涉及到民生问题,更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而并非视而不见,放纵,这样一来,只能寒了老百姓的心。
本人经过长期与通榆县供热公司要求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只能被迫通过网络向省长,省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发文求助。请各级领导关注本次事件,使我们的问题,早日解决。反映问题属实,本人应付一项法律责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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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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