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非法采矿与违规加工乱象 监管责任亟待厘清
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北卢龙县刘田各庄镇小王柳河村存在盗采矿石及石料加工乱象,相关问题不仅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更暴露出监管环节的诸多疑问,亟待关注与解决。
挖矿石的地方正在作业
据群众陈述,在刘田各庄镇小王柳河村附近,盗采矿石行为屡禁不止。2026年3月14日,现场可见三台大型挖掘机正在作业,多辆大型卡车不停装载矿石,随后将矿石运送至数里外的一家无名石料生产地。该石料厂位于刘田各庄镇龙城驾校正对面,无明显标识,长期生产,物料随意堆放,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无名企业非法生产乱堆乱放
值得注意的是,盗采问题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反映,却得到“不接受、不需要”的回应,未能获得实质性处理。从法律层面来看,此类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制止、责令停止开采并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规定,产生粉尘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防止、减少粉尘排放,涉事石料厂的露天作业与粉尘排放显然不符合法律要求。
当前,诸多关键问题悬而未决:无名石料厂与盗采点是否存在关联?为何无标识的石料厂能持续生产?面对群众反映和明显的违法迹象,监管职能部门究竟如何履行监管职责?是否存在监管缺位或利益输送等问题?截至目前,相关疑问尚未得到任何回应。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是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体现。期待当地监管部门切实扛起责任,对涉事盗采点及石料厂展开全面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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